目前的工作內容

有機會碰到業界洽詢聘請學校教師兼任該公司職務

難得讓我印象深刻、花時間稍微瞭解的

就是它-群○電子,創辦人是本校畢業生-來自馬來西亞青年僑生,創業8年內寫下台灣最年輕股王的紀錄

 

 

身在這位傳奇人物的母校工作

與有榮焉

但,工作上與該公司某個單位溝通過程中,很不順

連帶著

再次又欣賞到什麼叫有錢拿翹的態度

 

故事很簡單

「該公司在未告知學校情況下,聘請教師兼職,被政府機關關心

在政府機關寬宏大量下,這事件可以被扶正,該名教師之教職生涯,也不會被留下紀錄」

被扶正的規定下,就必須要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,簽了它,該公司就必須要付【學術回饋金】

而這個被扶正的日期,當然是要被政府關心的時間開始計算

一個股價超過200的家伙

開始計較這筆【學術回饋金】

 

該名董事長年輕時憑著一股衝勁、一口氣

和其他四名夥伴一起創業-在2000/11/08這天,成功培養出這間科技公司:

在2003年捐贈三十張股票,回饋母校

 該公司在:
1.2003/05/16公開發行
2.2004/01/02興櫃日期
3.2004/12/6上櫃日期

92年底於本校正式設立「群電子勵學獎學金」

這間公司對本校的金援,實在是頗大

大到資深同事告解我這個菜鳥:跟這間公司溝通時,要有禮貌 (因為當初的承辦人一狀告到上級去了,說本校相關承辦人說話,沒、禮、貌)

 

當我聽到這話時

第一個感覺是:哦,現在做事情要是非不清就對了?

可惜,好像沒法子,因為本校得靠這間公司金援,人家略下一句說什麼...以後不捐什麼的、也不提供什麼的....

而網路上如何介紹這間公司創辦人的?

「做生意本來就是互相的,你不可能永遠當老大啊!砍價不是砍客戶,是砍對手,對對手,我不可能客氣。有恩必還,有仇我也一定要去討回來。」

「我從小到大,碰到貴人無數,」董事長說,「在我最艱苦時候拉我一把的人,我永遠都想報答他們。」

「每天要把每件事情做好」

 

學校,是讓學生學習的地方之一

教師,是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也

沒有規定畢業生在未來成功後

一定要回饋母校

但該名董事長,做到了

且在成功一開始,就大方捐贈股票給學校

在接下來的日子還設立獎學金

學校如何不感激這號人物回饋

 

感謝前東家主管

努力灌輸我一個觀念:做對的事情/做是妳該做的事情

為了這個案子,跟這間公司的溝通,已經不下五六次了(中間含老師一起溝通)

身為這個案子的承辦人,我只要一個結果:就是把案子扶正,而要扶正,公司就是要簽產學合作,就是要付學術回饋金

身為該公司的接洽人,她只想要一個結果:能不付這麼多錢就不付、要不用之前捐贈給學校股票替代之

身為到該公司兼職的教師,她只想趕快結束這個案子,如果可以她自付當然更好

最後一通的電話中

在我已經溝通很煩的情況下,在該公司繼續番回饋金如何用其他方式付的情況下,我脫口而出這句:

「貴公司是不想付這筆錢就是了?」「貴公司是不想付這筆錢就是了?」「貴公司是不想付這筆錢就是了?」

接著

他們付了,同時,告狀去了

 

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立場要顧,這點我同意,也體諒。

但雙方在解決這個案子時

請該公司想一想:你們是在未告知校方的情況下,聘請這位老師兼職;然後又在校方不知情的情況下,被政府機關關心有老師去兼職,要校方去關心;現在在不影響教師生涯,只有一條路可以的情況下,你們又東一個藉口西一個藉口討價還價,事後再說本校承辦人沒禮貌?

是啊,最有禮貌的就是你們了!

 

現在這個社會,事情是不是對的,掌握在有錢人手中,是嗎

哦~還有會烙下豪(狠?)話,因為該公司有錢嘛!沒有本校,他們不痛不養;本校少了他,簡直是水深火熱啊!

(依我對這簡學校這幾個月的瞭解:事情愈鬧愈大,該校不會挺「做對事情並做好它」的承辦人我,更是,直接把承辦人殺了,千錯萬錯都我的錯,因為我,沒禮貌,換言之,叫態度不好)

 

有錢,能使鬼推磨!期待著這個案子的後續!

 

--END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I_S_S_T 的頭像
I_S_S_T

無人經營

I_S_S_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)